"500转"发酵言论管制再升级

去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谣言’转发500次即入罪,曾一度引起轩然大波,近日该“司法解释”又有发酵:针对微信微博用户,转发也或被入罪。言论管制威吓鹊起,究竟有多可怕?在这种环境下,美国知名社交网络服务网站LinkedIn(领英)宁可绝弃做为西方互联网基石的“言论自由”、无视雅虎的“前车之鉴”,仍要开拓中国大陆市场,它们将面临什么?

胡萝卜加大棒不止面向“大V”

10月9号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审理利用网络侵害人身权益司法解释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情况,当日下午,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帖提醒“玩微博微信的注意”三点:①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②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③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并引述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姚辉的话特别提示:“粉丝多的大V,你的注意义务比一般人高”,“如果你是一个大V,你轻易的一发影响力有多大,法律义务上有更高的注意力”。到次日凌晨,该条微博已被转发了四千余次,大多数网友讽刺曰:“看来只有转发人民日报的帖子才最安全”。

在此前5号,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论坛上明确示意了“收编”态度,“将对网上新型知识分子,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该篇讲话稿中甚至还不很礼貌的称“成为一个‘职业网友’,心态可能不会很健全”。祝华新建议给予这些“职业网友”经济上的出路、回归传统媒体——拉到人民日报上写文章等​​等,让他们回归“主流政治”。

时隔四天出现的上述两条热点讯息放在一起看显得很有趣,它们都以管制言论、控制传播为目的,软硬皆施,“胡萝卜大棒”相继而来。这里面包含了两方面信息:一是对传播者身份的控制,另是对传播内容的限制。对传播者身份的控制是通过要挟和恐吓:对其当前传播价值和影响力可能丧失的要挟,对其可能因传播而遭受制裁的严重程度的威吓。众所周知,微博大V具有超高粉丝量形成的高传播能力,被关注度往往超过人民日报等一众传统官媒的发行量,如果他们不能紧贴党宣步调,将会对“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形成强大的阻力,故为当局所警惕已久。近日之举并非出乎意料。然,早已被宣传工具化了的大V如若被正式收编,为官方代言,又将对现状起到多大影响呢?

姚辉副庭长的话中并没有对“大V”这个概念有明确解释,究竟粉丝量达到多少才能算大V? “加V”只代表认证了身份,如果用户购买了毫无传播能力的“僵尸粉”,而达到了“大V”的粉丝量,又不甚转发了“假”消息会否被计入罪罚从去年起步的“严打网络谣言”至今,大陆社交平台气氛一直风声鹤唳,真的还有昔日一呼百应的“大V”吗?

知名媒体人北风认为:“国内社交网站已一潭死水,掀不起多大风浪,万马齐喑已久,再加几条措施也不见得会有明显的效果。想说话的人早就转移到墙外新阵地了。”

专栏作家Stariver对本网表示:“当局对所谓‘大V’身份持有者的打击,实际上是出于对传播渠道控制的需要。对于传播内容的限制,则是授予官方定义‘正确性’的权力。当局通过官方唯一渠道,将言论本身的正确性予以定义,并对‘不正确’的言论予以制裁,这是非常邪恶的行为。”

Stariver认为,传播者传播一则消息或者发表一则言论,只要不是出于明确的、针对个体的恶意编造,既无全部、彻底证实的能力,也没有这样的义务;即使有前述恶意编造行为,也只有被伤害者有权提出民事的权利主张。人有发表言论的权利,既不以其言论的正确性为前提,也不应因其“正确”与否而承担任何事后的义务。微博以及其他自媒体是不可忽视的现实存在,当局如果全部取缔微博类自媒体,将承担更大的风险和道义责任;而通过打击和拉拢两面手法,将其中有影响力的一部分用户,收编为当局宣传机器的延伸,成本低廉而且效果良好。

LinkedIn接受中国式意识形态审查

美国知名社交网络服务网站LinkedIn(领英)由PayPal执行副总裁与Intuit软件公司高级管理职的Reid Hoffman在2002年创建,2012年4月于中国成立北京代表处。 2011年2月24日,因为有用户在LinkedIn上传播“中国茉莉花革命”的消息,在此前并未遭GFW屏蔽的领英即可被墙,又在翌日被解封。资料显示,同年3月11日,LinkedIn在刊登的最新公司简介中说,中国封闭其网站的可能性对在该公司首次公开募股中投资的人构成一种新的风险。 “公司不能保证中国政府不会较长时间或者永久性地屏蔽其网站。”

纽约时报消息显示,其他一些美国科技公司正以极大的兴趣关注着领英,想知道该公司能否在言论自由和它愿意遵守的中国法律之间找到平衡。有分析认为,如果领英的业务在中国进一步扩大,中国政府就可能获得更多的砝码,对它在全球范围内可以发布哪些类型的内容,提出要求。

对此,Stariver认为:中国当然是一个庞大的、引人注目的市场,而久处极权之下的民众也已经习惯于被审查。在中国的很多互联网企业,实际上都在做着与雅虎同样、甚至更加恶劣的事:不仅被动地应当局的要求而提供用户的相关信息,而且主动地对用户实施监控并向当局告密。领英进入中国市场,肯定也会和中国境内的其他互联网企业一样,被动甚至主动地与当局合作。 “评论一个企业的‘道义’,或许超过了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领英明知中国网络环境,仍然试图进入中国市场,可以认为,道义对于这个企业来说是完全不存在的。”

据纽时报道透露,领英与两家中国公司——中国宽带产业基金和美国风投公司红杉资本(Sequoia Capital)的中国子公司——有合作关系,帮它处理了公司与政府官员之间的关系。中国宽带产业基金由田溯宁创立,他是一位关系网强大的投资者,曾与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的儿子共同运营一家通讯公司。该公司至少曾帮助一家硅谷公司印象笔记(Evernote)进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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